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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第二轮费改启动:权益类基金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时间:12-09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74

公募第二轮费改启动:权益类基金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公募基金行业第二阶段费率改革工作正式启动。12月8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共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看点:一方面是,权益类基金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新增基金管理人整体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和分配情况披露要求;另一方面是,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总额有望下降三成,每年可为投资者节省超60亿元的投资成本。业内人士表示,7月7日证监会发布实施《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在两年内采取15项举措全面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水平,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已顺利完成,第二阶段工作正式启动。《规定》实施后,以2022年数据测算,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总额将由188.68亿元下降至126.36亿元,降幅为33.03%,每年为投资者节省62.32亿元的投资成本,同时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交易佣金信息披露更加透明,监管执法更加严格,投资者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新增基金管理人整体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和分配情况披露要求《规定》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分配行为监管;四是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情况的披露要求。具体来看,在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方面。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客观看待证券公司研究服务为提高基金管理人投研服务能力、助力权益类基金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在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方面。结合行业实际情况,《规定》将权益类基金的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考虑到小管理人的交易单元管理的难度和券商运营交易单元的成本,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不足10亿元的管理人,维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在强化内部制度约束和外部监督制约方面。《规定》明确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相关禁止性行为及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全面加强交易行为监管,对相关违规行为从严从重问责。在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方面。《规定》新增基金管理人整体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和分配情况披露要求,相关披露模板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发布。业内人士指出,《规定》实施后,投资者承担的综合费率将进一步降低,同时有助于证券公司专注提升机构投资者服务能力,提供更加优质的证券交易、研究服务等,促进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据统计,《规定》实施后,以2022年数据测算,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总额将由188.68亿元下降至126.36亿元,降幅为33.03%,每年为投资者节省62.32亿元的投资成本,同时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交易佣金信息披露更加透明,监管执法更加严格,投资者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规定》实施后,将全面加强公募基金证券交易监管,引导基金管理人合理分配交易佣金,优化完善交易佣金信息披露等要求;同时,推动证券公司加强交易单元出租、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加强证券交易服务能力、研究服务能力建设,在证券交易、研报解读、跟踪研究等方面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服务,有利于推动证券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表示。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总额有望下降三成据悉,自7月7日《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以来,证监会积极推动第一阶段费率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取得显著成效。具体来看,首先,稳步有序调降了存量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费率。新产品注册方面,自7月7日起,新注册的主动权益类基金统一执行“管理费率不超过1.2%、托管费率不超过0.2%”的上限标准。同时,全行业136家基金管理人陆续发布公告,将旗下存量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统一下调至1.2%、0.2%以下。按6月底规模计算,公募行业每年为投资者节约费用支出合计约140亿元。其次,稳慎推出了首批浮动费率试点产品。8月25日,证监会注册公募行业首批20只实施浮动管理费率试点产品,包括与投资者持有时长相挂钩的公募基金9只、与投资业绩相挂钩的公募基金8只、与产品规模相挂钩的公募基金3只。近期,兴证全球可持续投资三年定开、富国远见精选三年定开、招商远见回报三年定开、华夏瑞益、易方达平衡视野、工银远见共赢、博时惠泽以及嘉实创新动力8只浮动费率基金均已宣告成立。“浮动费率产品试点,进一步完善了公募基金产品谱系,突出对投资者的合理让利与对管理人投资行为的约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选择。”对此,公募内部人士表示。最后,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募基金交易结算模式。2023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券商交易模式提质增效、提升服务能力,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自主选择交易模式,进一步降低中小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有效缓解费率改革对行业中小基金管理人的影响。市场普遍认为,第一阶段费率改革举措实施效果不仅有效降低了投资者成本,降费幅度符合行业发展阶段特征,还有利于保持行业稳健发展势头。更值得注意的是,费率改革有利于优化行业生态,投研核心能力扎实的机构将更具竞争力,并吸引各类中长期资金通过公募基金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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